
TOP
-
中獎者需為持有HTC手機且無銷退貨之情況,若中獎當時客戶已辦理手機退貨(銷退),則取消得獎資格。
-
每台手機產品序號僅限登錄乙次, 不可重覆參加。
-
參加登錄之消費者,未於登錄截止時間內完成登錄,即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活動資格,不得要求登錄延期或參加活動。每筆登錄資料僅限中獎1次。
-
登錄時請確實填寫個人資料,本活動主/協辦單位將依照個人所填資料通知相關訊息,若因未確實填寫造成無法收到相關得獎通知訊息,主/協辦單位恕不負任何一切活動責任。
-
中獎通知:除活動網站公布中獎名單外,活動承辦單位(實力媒體)將以電話通知中獎者,核對資料無誤後確認中獎資格。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換獎品內容或折抵現金。若中獎者因資料登錄錯誤或三日內無法聯絡到者,將取消得獎資格。
-
領獎方式:由活動承辦單位(實力媒體),在三個工作天內以雙掛號郵寄贈品至中獎者指定地點。
-
獎品使用方式
-
(1)本次活動行程內容由雄獅旅行社主辦,發給得獎人兌獎憑證一張。每一名中獎者憑證正本(影本無效)至雄獅旅遊兌換『香港三天二夜自由行』貳名。本香港自由行飯店僅限搭配香港都會海逸酒店。
-
(2)本憑證有效出發日期為:民國103年05月27, 29日。出發日期為隨機發給中獎者,恕不接受指定。
-
(3)本證專屬HTC手機促銷抽獎活動使用,限得獎人本人抵用,恕不可轉讓予他人使用。
-
(4)請於出發日前三個工作天完成報名手續,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兌換權益,不得向主辦單位及雄獅旅遊請求任何權利。

本憑證包含內容有:台北-香港來回經濟艙機票貳張、都會海逸酒店標準雙人房二晚住宿、出發日當晚五月天紅館演唱會門票貳張。
-
(5)機票限開立電子機票,訂位艙等:經濟艙。
-
(6)機票開立後無法更改來回日期及航班、艙等,亦無法延長飯店住宿天數。
-
(7)本憑證包含:兩地機場稅、燃油附加費。不包含:護照辦理費用、簽證代辦費、旅遊平安險、北高接駁費及個人開銷等。
-
(8)本券恕不得折換現金或兌換其他等值旅遊商品。兌換時不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惟差額補足,部分不在此限。
-
(9)請自行妥善保管中獎憑證,若有毀損、遺失、被竊或喪失兌換券之占有,應自行負責,皆不得申請補發,亦不得要求補償。
-
(10)憑證不適用與雄獅旅遊其他優惠專案併用,亦不得透過旅遊同業抵用。
-
(11)本憑證須加蓋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印章與鋼印始為有效。
-
(12)本兌換憑證約定條款未盡事宜,悉依兌換旅遊商品之銷售約定及使用規則為主。
-
本活動獎品之領取或寄送範圍,僅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
-
參與本活動者保證所有申辦填寫、上網登錄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中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對於客戶所提供之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本活動贈品若遇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正常提供時,主辦單位有權得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
如中獎人因資格不符、自願放棄、或聯絡資料有誤致無法於與中獎人取得連繫,主辦單位將取消該中獎人獲獎資格,致遭取消領獎權利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主辦單位求償。
-
消費者若以偽造、變造產品IMEI碼,或其他不正當方式中獎者,主/協辦單位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利。
-
消費者所填寫之登錄資料必需屬實,主/協辦單位有權要求消費者提供相關購買證明,以佐證其為實際購買者,不提供者,主/協辦單位有權取消其中獎資格。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當中獎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需自行負擔贈品價值之10%稅金。當得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需行負擔贈品價值之20%稅金。另主辦單位對同一納稅義務人全年給付金額在新台幣1,000以上未達新台幣20,000者,依稅法規定須開立扣繳憑單列單申報該主管稽徵機關,獎項價值將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但免預繳付稅額。中獎者需於行程報到日前依照稅法規定繳交稅金,未依規定繳納者即取消得獎資格。
-
「活動條款」載明於本活動網頁中,參與本活動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受本「活動條款」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
-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
詳細活動辦法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主辦單位HTC、中華電信及協辦單位神腦國際保留活動規則、獎項、抽獎時間、中獎公佈等修改及終止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修改後不另行通知,不願遵守活動規定者將不具參加資格。
-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活動承辦單位(實力媒體)客服專線:(02)2755-8326。
-
中華電信客服專線0800-080090,神腦國際客服專線0800-050868。